根据部署,宿迁将在城市社区内,一般以小区为单元设置功能型党支部,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。基本组织稳固、基本队伍良好、基本活动正常、基本制度到位、基本保障有力的实体型党支部继续保留。小区党支部书记一般由社区“两委”除主要负责人以外的人员兼任,根据工作需要也可由党员网格员、居住在小区的离退休党员干部担任。党支部委员可由业主委员会、物业公司、驻区单位、综合执法部门、社会组织等方面的优秀党员担任。同时,全面推行党员楼栋长、党员亮身份经验做法,严格落实在职党员到居住小区党支部报到制度,进一步充实小区党支部的工作力量。
(朱文军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