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村(社区)‘两委’正职‘一肩挑’后,党组织书记的责任更大了,十项制度既给干部戴上‘紧箍’,也让公道办事的村干部更加硬气!”近日,江苏省靖江市生祠镇利珠村党总支书记、村委会主任冷红明说。
去年以来,泰州市推出强化“一肩挑”后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监督十项制度,围绕“一把手”用权构建“制约网”,严防“一肩挑”变为“一言堂”。
三级联动、常态研判强化组织监督。实施县乡村三级联动,村级层面,建立村(居)监委会实质化运转制度,全面推动村(社区)纪检委员(纪检书记)兼任监委会主任,逐一组建村级重点工程临时监督小组,建立工作例会、年度述职和信任度测评制度,推动村(居)监委会发挥实质性作用。乡镇层面,建立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备制度,每年年初组织集中申报,对个人及其直系亲属婚丧喜庆事宜操办情况即时报告,动态把握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工作和生活状态。县级层面,建立常态审查审计和随机巡察制度,结合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个人重大事项报备情况,逐人分析研判,形成监督合力。
清单管理、全程纪实规范程序监督。建立小微权力清单管理制度,梳理形成35项小微权力事项,配套出台负面清单,规范村级党组织和党组织书记用权。建立村级议事决策全程纪实制度,村级所有需要决策的事项,均须填写全程纪实表。构建“集体领导、民主决策”权力制衡机制,建立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“五不直接分管”和末位表态制度,不直接分管人事、财务、工程项目、物资和服务采购、集体资产资源交易,议事决策末位表态,有效降低“一把手”违法违纪的风险指数。
公开公示、村民直评拓展群众监督。健全“三务”规范公开制度,推行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清单管理、格式管理、随机抽查“两管理一抽查”,建立村级工程项目“一事一公示”和“年末总公示”制度。建立“村民直评村官”制度,每年年底,逐村(社区)召开村组干部、全体党员和村(居)民代表会议,按照大会述职、群众询问、民主测评的程序,对村(社区)党组织书记进行“直评”,测评结果现场公布。
(缪峰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