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年伊始,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(高港区委)出台《“一把手”“五诺”管理暂行办法》,健全落实“一把手”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,建立健全明责、督责、述责、考责工作闭环。
“一把手”“五诺”管理对象是园区、镇(街道)、区级机关部门(单位)和区属国有企业的党政“一把手”,包括公开承诺、联合验诺、集中述诺、当面询诺、民主评诺。年初,“一把手”结合党建工作需要和业务工作要求,撰写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履责承诺书,并向社会公开。区分管领导对承诺书审核把关,并签字确认。年中,区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照承诺内容,采取个别访谈、实地察看、随机抽查等方式,对践诺情况进行联合督查,全面掌握其思想、工作、作风、生活状况。年底,召开区党工委(区委常委会)(扩大)会议,“一把手”围绕年初承诺内容述责,逐条作出回应。所有参会对象和列席人员对其进行评议,根据完成率、真实性、满意度等的得票情况折算计分。
“组织部门将综合‘一把手’‘五诺’情况,对其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分4个等次作出评价,评价结果作为选拔任用、实绩评价、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,对不担当不作为、评为‘较差’等次的,依规依纪追究责任。”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委员、高港区委常委,医药高新区党工委(高港区委)组织部部长申晓勇表示。
(晓勇、乔峰、建军、孟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