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泰兴:启动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
发布时间:2021-11-19   来源:中国组织人事报   点击    

  近日,江苏泰兴市人社局下发《关于报送2021年泰兴市乡土人才初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》,这标志着泰兴首批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正式启动,也意味着,“土专家”、“田秀才”、家庭农场主等也能评职称了。

  据了解,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参评对象为在乡镇、街道和村居的相关从业人员,具体包括以下三类:一是技艺技能类,包括从事技艺技能工作的“土专家”、能工巧匠、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、民间艺人;二是技术应用与推广类,包括从事技术应用、技术推广、技术服务等工作的人员;三是经营管理类,包括从事乡村产业发展经营管理工作的人员。其中,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申报评审,也就是说,乡土人才职称评定主要面对扎根乡村的能工巧匠、“土专家”和民间艺人等体制外人才。

  市人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,乡土人才职称评审工作,旨在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,打通乡土人才职业发展通道,实现乡土专业人才和技能人才职业贯通,激励乡土人才在带领技艺传承、带强产业发展、带动群众致富等方面发挥示范作用,努力培育一支懂技术、善经营、会管理的高素质乡土人才队伍。

  评审标准设置重点围绕思想素质、社会效益、经济效益、技术水平、带动能力和群众认可度等几个维度,以及在乡村范围作出贡献、有示范作用来衡量,破除了“唯学历”“唯论文”的倾向,只要符合条件就可以申报职称。按《江苏省乡土人才专业技术资格条件(试行)》规定和要求,泰兴乡土人才职称初级对应的名称为助理乡村振兴技艺师。

  为做好首批乡土人才职称申报评审工作,市人社局除专门下发申报通知,明确申报途径和具体流程外,还实行申报承诺制,申请人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、准确性、有效性等做出承诺,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“一票否决”,对通过弄虚作假、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,一律予以撤销,并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,记录期为3年。

  (周志荣、王 慧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