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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东:充分赋予企业人才开发自主权
发布时间:2024-05-08   来源:中国组织人事报   点击    

近年来,江苏如东县聚焦“引育用留”全链条,进行企业人才开发放权试点,深化企业人才发展机制改革,充分释放企业人才创新活力,有效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力、促进了企业内涵式发展。

人才引进允许“飞地化”。鼓励总部设在如东的企业在北京、上海、广州、深圳、苏州等地设立非独立法人研发机构,其研发人员可在“飞地”缴纳“五险一金”,享受如东本土同城待遇。

人才工程倡导“四不唯”。实施县“123”人才培养等重点工程,突破条条框框,对于创新成果好、创新能力突出者,在年龄、职称、学历、奖项方面予以破格。

人才奖项实行“举荐制”。开展企业“金凤凰”评选,对于建成国家级科研平台,或获得国家技术发明奖、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,或在本县成功上市的高新技术企业,可以自行评选企业首席研究员、首席技术官、首席工程师、首席技师等,由县委、县政府授予荣誉,财政给予奖励。

人才评审享有“裁量权”。对重点企业进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备案评估指导,中天科技、亚振家居、南通五建等龙头企业已经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自主认定资质。

人才福利突出“贡献额”。实施人才健康关爱高端体检,给予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专项名额,不设具体条件,由企业根据人才创新成果和实际贡献自主推荐,高级经营管理人才、科研人员、技能工人不同类别人才均可享受。

  (朱佳奇 盛俞鑫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