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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华时论:选人用人“事业为上”
发布时间:2019-03-19   来源:交汇点新闻客户端   点击    

    “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”“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应当结合岗位特点,坚持组织把关,突出政治素质、专业素养、工作实绩和一贯表现,防止简单以分数、票数取人”,品读新修订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我们能感觉到一个强烈的导向,这就是:党的组织路线服从并服务于党的政治路线,在选人用人上,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“事业为上”,一切以事业发展需要为依归。

    事业在于人为。伟大的事业要靠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,选任领导干部,目的是推进伟大事业。选拔任用干部是手段,以什么程序、方法、方式选人用人,是干部选任工作的“技术问题”。满足事业发展的需要,推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中国梦这一伟大实践,才是根本目的。换言之,为国选才、服务发展,才是干部选任的“根本问题”。在“根本问题”如果出现动摇,则“技术问题”处理得再好,恐怕都无济于事,都可能种瓜得豆、南辕北辙。

    客观地看,在为什么而选人用人上,绝大部分地方把握得都是精准的、科学的,“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”的原则得到了较好的贯彻,但是,也有个别地方有时会出现一些偏差。比如,培养选拔面广量大的年轻干部,是党的事业薪火相传的需要,可年轻化不等于越年轻越好,不等于年龄大的干部就该“一刀切”,而应该看事业发展是否需要。再如,学历是衡量干部能力水平的重要标尺,但选任干部是看其能否胜任事业发展的需要,还是简单地看其学历高不高?答案不言自明。又如,公开选拔、竞争上岗也是选拔干部的一种方式,但是,如果干部选拔仅仅看是不是“考得好”,而不看是否符合事业发展需要,那会不会出现“考得好”的未必“干得好”的情况?

    应该说,这些现象尽管是局部的、个别的,但它们的存在表明,干部选任一定要强化“事业为上”的意识。走得再远都不要忘记为什么而出发。对有关部门来说,任何时候都要牢记,选拔任用干部,为的是推进事业发展,为的是事业需要,而不是为了“装点门面”“面子上好看”,不是为了“工作上有创新、有影响”。个别地方之所以在选任干部时出现唯票、唯分、唯GDP、唯年龄等情况,归根结底是因为本末倒置,没有坚持“事业为上”,而是简单地把年龄、分数、学历、票数等作为干部能否选任的根本条件。说到底,是在“为什么选人”上出了偏差、陷入误区。

    党的十八大以来,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有效破解选人用人“四唯”问题,推动了干部工作“正本清源、回归本真”。这次新修订的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》,再次强调要坚持“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”,防止“简单以分数、票数取人”,这提醒我们,选人用人必须坚持“事业为上”的问题,任何时候都不能放松。修订后的条例,适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需要,充分吸收和有效衔接有关制度成果,出现了许多新提法、新观点、新要求,但只要把握住了选人用人“事业为上”这个要求,坚持出于公心、为国选才,就一定能够做好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,把各项事业推向前进。

 

      (刘庆传  交汇点记者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