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基层党建引领新时代乡村治理
发布时间:2019-12-09 来源:交汇点新闻 点击:
乡村振兴,治理有效是基础。在乡村振兴过程中,要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,不断健全自治、法治、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。自治激发乡村治理活力,法治规范矛盾化解机制,德治促进乡风文明建设,实现自治、法治与德治的有机统一,是促进“三治”相结合的新型乡村治理体系实现长效发展的路径选择,是有效实现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价值体现。
强化党的领导,凝聚乡村治理核心。在乡村治理中,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地位,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核心作用,发挥党在乡村振兴中的政治领导力、组织覆盖力、群众凝聚力、社会号召力和发展推动力。牢固树立党的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,把《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(试行)》作为全面加强村党支部建设的根本遵循,让村党支部根植于乡村治理的各个方面。让村党支部担负起教育党员、管理党员、监督党员的职责;担负起组织群众、宣传群众、凝聚群众、服务群众的职责。以持续整顿软弱涣散村为切入点,以村党支部振兴引领乡村振兴为抓手,达到“党组织+自治+法治+德治”的治理体系。
坚持群众自治,夯实乡村治理基础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,充分发挥村委会这一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的作用,推行村级“民主选举、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、民主监督”,继而实现乡村的“自我管理、自我服务、自我教育、自我监督”。充分依托各村党群服务中心,打造“一站式服务”的综合服务平台,逐步形成完善的乡村便民服务体系。坚持和发展“枫桥经验”,坚持源头治理,以网格化管理,社会服务为方向,发挥基层联系群众优势,做到小事不出村、大事不出镇、矛盾不上交。
健全法治社会,守好乡村治理底线。乡镇政府位于乡村治理第一线,是乡村事务的直接管理者,也是正式规范的实施者。通过厘清镇与村委会权责边界,推行乡镇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,健全乡镇行政问责事项、范围、问责程序,制订乡镇政务公开的制度规范和监督办法,建立信息公开发布机制等,实现政府的“有所为”“有所不为”。同时党员干部和广大村民要守法、学法、用法,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问题、做决策、办事情。通过大力开展“民主法治示范村”创建,深入开展“法律进乡村”等活动,守好村民的法治底线,让广大农民群众感受法律力量、认知法律公平、增强法律信仰。
加强德治建设,筑牢乡村治理支撑。德治属于思想建设,属于精神文明,要充分发挥德治的教化作用,依靠社会舆论、风俗习惯、内心信念等,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,正面引导人们的价值取向和发展方向。因地制宜制定村规民约,规范文化习俗、家风家训,培育淳朴民风;深入宣传道德模范、身边的典型事迹,弘扬真善美,传播正能量;用好红白理事会、乡贤理事会、道德评议会等农村社会组织,做到民间习俗文明化、移风易俗常态化。
(丰县县委组织部乔清华,首发于交汇点新闻组工e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