落实“三项机制”需要“三向发力”
发布时间:2019-12-27 来源:交汇点新闻 点击:
自中央针对干部工作出台鼓励激励、容错纠错、能上能下相关制度规定以来,各地积极探索、认真落实,有效激励了新时代干部担当作为。但是也有部分领导干部在制度规定“管不管用”“敢不敢用”上还心存疑虑。如何进一步落实好“三项机制”,最大限度地激发广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,还需要从组织、群众、干部自身三个方向共同发力。
落实“三项机制”需要组织大力推动。各级党组织对于“三项机制”的落实要“胆大心细调门高”。对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干部,组织部门和纪检机关要把“三项机制”大胆地用起来、及时地用起来,不能瞻前顾后、畏首畏尾,否则会造成广大干部对新机制没有信心,干事创业还是放不开手脚;对于纳入“三项机制”运用范围的案例要细致认真的研判,从主客观两个层面深入分析事情的起因、经过和影响,严格把相关政策用准、用实、用足,突出案例的精准性、实效性、导向性;对于已经落实运用的“三项机制”案例要理直气壮地公开宣传,不要藏着掖着,怕这怕那,躲躲闪闪。通过对典型案例的大力宣传,营造氛围,由点及面,真正让“三项机制”成为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的“实招”“妙招”。
落实“三项机制”需要群众理解支持。“三项机制”是干部管理的内部机制,也是推动党和政府中心工作的有效助力,需要打开门来抓落实,得到群众的理解支持,并接受群众的监督。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舟山调研时指出:“干部好不好不是我们说了算,而是老百姓说了算。”要把党的群众路线“法宝”运用到落实“三项机制”的各个环节中去。在“三项机制”运用前,要充分征求相关案例涉及到群众的意见,把他们的意见作为评判是否应当纳入“三项机制”的重要参考。在“三项机制”运用中,也要在合适的范围内及时将相关情况公开,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,并将结果梳理、上报、公示,让“三项机制”的运行公开透明起来,群众对此理解支持起来。
落实“三项机制”需要干部自身挺直腰杆。壁立千仞,无欲则刚。每一个党员干部都本着一切出于公心、不谋私利的原则,才能够能在政治上敢担当、能担当,在工作中敢思考、敢创新。前不久,国家发改委就招投标法修正案公开征求意见,其中专门提到反对“最低价中标”引起的“低质低价”破坏市场秩序,这个现象反映的也正是部分干部在工作中只求审计审查“过得去”,不求工作质量“上得来”的保守主义思想,使得对权力运用的谨小慎微变味成了个人的“爱惜羽毛”“不做不错”,同样是不尊重权力,甚至是亵渎了人民赋予的权力。“三项机制”正是组织为那些敢于担当干部撑起起腰杆的脊梁,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事事处处严守政治纪律、政治规矩,也要充分信任组织、依靠组织,这样才能在工作中用好手中权力,不负组织的信任。
(南京市浦口区委组织部朱宇希,首发于交汇点新闻组工e评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