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习近平关于加强党的作风建设论述摘编》中指出:“党的纪律为正确行使权力、防止以权谋私划出了底线、设置了禁区,是党员、干部保持清正廉洁的安全防护栏。”不以规矩不成方圆,纪律规矩是夯实作风建设根基的关键,党员干部要自觉养成遵规守纪的好习惯,干净干事、放手干事,让好作风更加可感可知。
作风无小事,纪律筑根基,加强作风建设,必须做到守纪律、讲规矩。周恩来制定“十条家规”,严格要求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,不许他们享受任何特殊待遇;红军时期颁布“三大纪律、八项注意”,加强部队纪律性,成为人民军队克敌制胜的重要法宝。好干部向来遵规守纪,时刻绷紧纪律之弦,在潜移默化中让遵规守纪成为“肌肉记忆”,从而实现党性升华、作风向好;好队伍同样也讲纪律性,有了铁的纪律的保障,才能在约束激励中不断强化作风建设,让党心民心同频共振。新征程上,越是改革开放,越是挑战加剧,党员干部就越要用好纪律这把“戒尺”,确保时刻守住义与利的“基准线”、是与非的“分界线”、公与私的“警戒线”、情与纪的“高压线”,为干事创业提供清晰的行动指南。
党的纪律是带着强制性的,但又必须是建立在党员干部的自觉性上的。纪律自觉并非天生,而要自省自律、不断涵养。若是不能常怀“如临深渊、如履薄冰”的敬畏之心,不能坚持对纪律问题重视、警醒、知止,面对“糖衣炮弹”的诱惑、“温水煮青蛙”的陷阱,就会放松戒备,久而久之便容易越轨逾矩,好作风自然也无从谈起。必须强化党性观念,坚持活到老、学到老、修养到老,在思想深处明晰能为与不能为,用心中“看不见的手”约束自身,决不能把纪律当作“纸老虎”“稻草人”。无论走到哪里、从事什么工作,都要在遵规守纪上持之以恒、久久为功,按党的政策办事、按组织原则办事、按规章制度办事,在斗争实践中不断砥砺、经受考验,持续强化“泰山崩于前而色不变”的定力。
值得警惕的是,对于党员干部来说,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绝不是“佛系躺平”的挡箭牌、“僵化刻板”的遮羞布。现实中,少数干部形成了“守纪就是不贪不占也不干”的认知错位,做事怕闪了腰,表态怕得罪人,看似干干净净实则误事不浅,用一颗颗“软钉子”伤了人民群众的心。从专门针对“新官不理旧账”行为作出明确处理规定,到持续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干事放开手脚,足见干净与干事从不相斥,在安全防护区之内,天高地阔,大有可为,也应当大有作为。须主动破除“纪律即枷锁”的误解,消除“动辄触线”的焦虑感,既要学会利用纪律的刚性约束来过滤风险、规范流程,也要在职责之内锐意进取、大胆创新,确保能干事、干成事、不出事,真正达到“从心所欲不逾矩”的效果。
(无锡市新吴区新安街道 张凯、李怡玮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