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会议,审议通过《关于进一步加强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工作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从六个方面提出了19条工作要求和举措。
《意见》指出,做好老干部活动中心(室)、老干部(老年)大学、老干部党校等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工作,是落实中央和省委对广大老干部政治上尊重、思想上关心、生活上照顾的具体体现。进一步加强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工作,就是为了丰富老干部晚年精神文化生活,更好地把广大老同志凝聚起来,为谱写“强富美高”新江苏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智慧力量。
《意见》明确,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,加强思想政治建设,引导老同志坚定拥护“两个确立”,坚决做到“两个维护”;开展主题教育活动,寓教于学、寓教于乐;深化老干部社团党建工作,确保老同志有组织在组织。要优化活动学习供给,办好日常文体活动,多层次、多渠道、多方位满足老同志的精神文化生活需求;提升办学水平,构建高质高效的老年教育课程体系,实施“智慧助老”工程,探索“送学上门”服务,推动老年教育课程资源流动共享;开展工作研究和交流,打造特色活动和教学品牌。要注重发挥老干部优势作用,传承红色基因、赓续红色血脉,为工作大局凝心聚力;开展常态化志愿服务,推广“党组织+社团+文体活动+志愿服务”模式,依托阵地建立“银发生辉”志愿服务团队,引导老同志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光发热。要大力推进软硬件建设,提升基础设施建设水平,力争“十四五”期间,各级老干部活动学习阵地建筑总面积达到一定标准;统筹拓展活动学习空间,建设共建共享的“家门口”活动学习阵地;加快信息化建设步伐,形成线上线下融合发展、互为补充的活动学习模式;抓好安全管理和疫情防控;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。
《意见》强调,要加强组织领导,建立完善保障机制,建强工作队伍,营造良好工作氛围。
省委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要求,《意见》下发后,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,省委老干部局要加强督促指导,采取试点示范、召开现场会等形式推进工作落实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