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绩观是一面“镜子”,映照着党员干部的责任和担当。正确的政绩观是为政之德、从政之道、施政之要,党员干部要自觉把为民造福的政绩观作为推动发展的价值取向、干事创业的行动坐标,时时对标自省、常常躬身实践,在新时代敢为善为、担当作为的征程上,认真把握“对上”和“对下”、“小我”和“大我”、“显绩”和“潜绩”三对关系,牢固树立和践行为民造福的政绩观。
坚持“做事”不“作秀”,把握“对上”和“对下”的统一关系。“做事”是脚踏实地、真情实感去做工作,让老百姓看得见、摸得着、体会得到;“作秀”则是做表面文章、干面子工程,摆“官架子”、搞“花架子”,是“假把式”。少数党员干部一味“唯上”、“媚上”,面对领导曲意逢迎、谄媚拍马,面对下属和群众颐指气使、吆五喝六,归根结底就是政绩观出现偏差,没有处理好“对上”和“对下”的关系。干部干事应以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为基础,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,既要“向上看”,也要“向下看”。要拜人民为师、向人民学习,放下架子、扑下身子,接地气、通下情,深入开展调查研究,想问题、作决策、办事情都站稳人民立场。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、政绩观、事业观,不慕虚荣、不务虚功、不图虚名,切实做到权为民作用、利为民所谋。
坚持“谋福”不“谋利”,把握“小我”和“大我”的统一关系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,“只有把小我融入大我,才会有海一样的胸怀、山一样的崇高”。中国共产党把为民办事、为民造福作为最重要的政绩,把为老百姓办了多少好事作为检验政绩的重要标准。周恩来“为中华之崛起而读书”、李先念“坚决服从组织安排”、黄旭华“隐功埋名、终生报国”,建党以来,无数共产党人秉承着牺牲小我、成全大我的牺牲奉献精神,谱写了一曲又一曲赞歌。对于新时代的党员干部来说,应深刻领会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践行宗旨为民造福的重要要求,涵养“功成不必在我”的宽广胸襟,扛起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的责任担当,以实干当头,聚力办好民生实事、持续增进民生福祉,自觉把个人利益的“小我”融入到为人民群众谋福利的“大我”之中,将个人追求同国家和民族的前途命运紧密结合起来,切实做到为官一任、造福一方。
坚持重“里子”不好“面子”,把握“显绩”和“潜绩”的统一关系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,要“把握好潜绩和显绩的关系”,指出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、摸得着、得实惠的实事,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、打基础、利长远的好事。一些地方大搞华而不实、劳民伤财的“形象工程”“政绩工程”,不顾实际走竭泽而渔、急功近利、投机取巧的歪门邪路,给人民群众和地方发展带来沉重负担。只有科学合理摆正“显绩”与“潜绩”的关系,坚持同步推进、均衡用力,才能真正解民忧、纾民怨、暖民心。党员干部要从思想认识上正本清源,端正干事创业方向,始终明白“我是谁”、知道“为了谁”、懂得“依靠谁”。把“功成不必在我”和“功成必定有我”结合起来,对于实践遇到的新问题、改革发展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、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,不逃避不妥协,想方设法推动落实,努力创造经得起实践、历史、人民检验的实绩。
(徐州市鼓楼区琵琶街道 王浩)